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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中心:

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形势严峻,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提醒》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筑牢校园实验室安全防线,现就全面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需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杜绝麻痹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安全责任精准落实到具体岗位、个人,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

二、全面排查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各单位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对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等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危险试剂管理、高风险工艺实验等关键环节。严格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实行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闭环管理,防护不到位、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一律暂停实验,重大隐患实验室立即停用。

三、健全考核机制,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各单位及个人日常和年终考评,对工作突出者予以表彰;对履职不力、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严肃惩处,若发生安全事故,将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四、强化应急处置,及时报送信息。

遇实验室安全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采取处置措施,同时电话+书面报送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部门,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系、中心于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首轮排查整改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格式见附件)。清单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教务处(中山楼502室,联系电话:18652311065)。教务处将于2026年4月1日组织专项督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教务处

20263月26



附件: 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