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形势严峻,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提醒》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筑牢校园实验室安全防线,现就全面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需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杜绝麻痹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安全责任精准落实到具体岗位、个人,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
二、全面排查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各单位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对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等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危险试剂管理、高风险工艺实验等关键环节。严格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实行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闭环管理,防护不到位、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一律暂停实验,重大隐患实验室立即停用。
三、健全考核机制,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各单位及个人日常和年终考评,对工作突出者予以表彰;对履职不力、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严肃惩处,若发生安全事故,将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四、强化应急处置,及时报送信息。
遇实验室安全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采取处置措施,同时电话+书面报送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部门,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系、中心于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首轮排查整改,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格式见附件)。清单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教务处(中山楼502室,联系电话:18652311065)。教务处将于2026年4月1日组织专项督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