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常态化长效化做好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现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炎黄籍在校学生且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他各项资助政策受奖助学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
2.乐于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3.乐于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
三、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内容
1.寒暑假期间返乡或社会实践,回到中学母校或其他地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调查研究等。
2.协助学校在校内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四、选聘流程
1.各系征求学生意愿,推荐2-4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2.填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见附件),于4月28日前将纸质版交资助中心。
3.学校将将组织专题培训并颁发聘书。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4月17日
审核:朱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