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聘用和管理,现对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认定对象
1、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在我校相应岗位上工作满 3 个月经考核合格,或本科毕业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我校相应岗位上工作满 1 年(教师需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我院相应岗位上工作满 3 个月。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相应工作 3 年(其中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 1 年),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级资格。
二、认定时间
每年 6 月、12 月各一次。
三、认定程序
1、本人向院人事室提出认定相应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交聘书复印件,申请认定教师系列初级任职资格还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审批表》;
3、各部门根据拟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提出认定建议;
4、教务处、人事室初审后由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认定。
四、聘用待遇的相关说明
通过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人员,经人事室审核并按照学校的相关政策, 确定其享受相应待遇的起始时间和标准。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