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评选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1     点击数量: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督导信息员参与教学质量监控的主动性,进一步调动其参与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信息反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信息员,经研究决定每学年开展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评选工作。

第二条  评选对象

各系部全体班级信息员及系部信息员负责人。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认真履行学生督导信息员工作职责,遵守学院教学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收集和反馈教学信息,记录本班同学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师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条件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及时,信息真实可靠。

(三)平时积极主动与教师进行交流,较好地起到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本班同学的好评。

(四)按时参加学校教学督导室组织的会议和相关活动,协助学院进行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五)每月及时填报1次《学生信息员反馈意见表》,填写认真规范,内容充实。

(六)工作上有创新,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信息员工作受到同学们的好评。

(七)担任学生督导信息员满1学年及以上。

(八)本学年内无补考科目和违纪违规现象。

第四条  评选比例与时间

(一)各系按在校班级总数的10%-15%比例评选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原则上应覆盖不同年级和班级。

(二)每学年评选1次,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期末。

第五条  评审程序

(一)各系根据学生督导信息员的工作表现,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参评的学生督导信息员填写《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推荐表》(见附件1 )交学校教学督导室。

(二)各系将《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统计表》(见附件2)的电子稿和签字盖章纸质稿报校教学督导室。

(三)学校教学督导室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分管领导审批,予以表彰。

第六条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


附件:1.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推荐表

2.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统计表